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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州区人民检察院“三强化”助推文明建设提质增效
2020-12-31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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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12-31

今年以来,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创建和巩固“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”作为锻造过硬队伍的强抓手、促进工作高质量开展的助推器,采取“三强化”措施,不断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建设。



强化组织保障。我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、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、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工作领导小组,形成了检察长亲自抓、分管领导具体抓、全院干警齐参与的格局。同时,我院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党组议事日程,与各项检察业务同部署、同检查、同考核。我院充分利用各类会议、门户网站、院内外电子显示屏、“两微一端”等积极开展宣传,形成了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。
  强化制度保障。每年初,我院制订年度工作计划,明确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,并对照测评指标体系,制订实施方案,细化分解任务,确保指标不缺项、工作不漏项。我院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行分管领导包抓责任制,进行台账式管理,逐项逐人夯实责任。

强化氛围熏陶。我院先后投资完善了硬件基础,建成了图书室、活动室等,购买各类书籍500余册。我院坚持把检察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融入精神文明建设之中,在院内外通过楼道文化墙、宣传牌、公益广告等构建起以“忠诚、干净、担当、廉政”为中心的原州检察文化体系,营造了良好的检察文化氛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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